關于(At)做好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審核發放工作(do)的(of)通知

2016-03-31 湯帥/黃欽海 點擊:[]

各教學院部、教學點:

爲(for)做好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審核發放工作(do),根據省财政廳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(want)求,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
一(one)、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審核發放對象

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已經下達,發放對象原則上是(yes)2015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獲得者(附件1),各教學院部、教學點要(want)認真組織審核,如其行爲(for)表現或家庭經濟狀況确不(No)符合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,可根據相關規定按條件和(and)程序重新組織評選确定受助名單。

二、評審材料報送及助學金發放

請各教學院部、教學點按《2015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表》等額報送,于(At)4月15日前将《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備案表》(附件2)報學生(born)處(同時(hour)報送電子版,有關表格從學生(born)資助中心網站下載),以(by)便及時(hour)發放助學金。 學生(born)提供的(of)銀行卡号應爲(for)2015年秋季發放助學金時(hour)使用(use)的(of)中國農業銀行鳳陽支行借記卡卡号,如該卡無法正常使用(use),請及時(hour)到(arrive)中國農業銀行鳳陽支行重新辦理新卡,并在(exist)《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備案表》上填寫新卡号。

三、有關要(want)求

1.國家助學金審核發放工作(do)政策性強,師生(born)關注,各教學院部、教學點要(want)高度重視,按程序認真組織,确保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順利發放。

2.國家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(use)制度,任何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均不(No)得截留、私占、挪用(use)、平分或強制捐贈助學金。各教學院部要(want)高度重視對受助學生(born)的(of)教育管理工作(do),把資助和(and)育人(people)有機結合起來(Come)。

3.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名單如有調整,需附詳細的(of)情況說明。相關材料報送的(of)及時(hour)性和(and)準确性納入我(I)校2016年學生(born)資助工作(do)評價考核範圍。

附件:1.安徽科技學院2015年秋季國家助學金資金發放名單(學生(born)資助中心網站下載)

2.2016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備案表

學生(born)處

2016年3月30日